4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全面推進人工智能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和賦能應用,完善人工智能監管體制機制,牢牢掌握人工智能發展和治理主動權”。近年來,人工智能憑借其數據融合、智能分析和動態優化等核心能力,日益成為構建“智慧治理生態”的關鍵引擎,不僅助力資源要素實現跨部門高效流動,更推動治理模式向“主動預判式”服務與“全局優化式”決策升級。國家“十四五”規劃提出的“建設數字政府、提升政務協同效能”戰略目標已取得階段性進展,全國各地圍繞政務數據共享、平臺構建等進行了大量創新實踐,正推動數字政府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與此同時,政務管理在資源統籌、跨部門協作和動態響應等方面仍需進一步深化整合。當前,應強化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應用與制度創新雙輪驅動,建立健全跨部門協同的AI政務保障體系,推動數字政府建設在現有基礎上實現新的突破,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堅實的治理支撐。
革新制度架構,構建跨部門協同治理的規則體系。國家行政學院電子政務研究中心的調研顯示,當前跨部門人工智能應用已取得顯著成效,但仍有超過60%的跨部門AI項目因協調機制缺失導致實施周期延長30%以上,凸顯出制度創新滯后于技術發展的現實困境。為更好釋放人工智能對政務協同的賦能效應,需要在制度層面進行系統性優化,構建更具適配性的治理規則體系。
一是完善法治保障,確立數據共享的權責邊界。針對政務數據共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消除政務數據共享規范的模糊地帶;健全數據共享安全審查機制,確保數據利用的合規性,廓清相關倫理邊界;明確“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的法律原則,建立數據共享負面清單制度。
二是強化中樞協調,構建跨部門治理共同體。從制度設計維度系統性完善中樞協調機制,建議在國家層面統籌各級別行政單位設立AI政務服務權威中樞機構,形成以中樞機構為核心的常態化溝通平臺;動態調整部門權責配置,對跨部門AI項目實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確責任清單并建立共擔機制;以績效考核強化協作效能,納入部門考核指標。通過構建數據共享法治框架,明確權屬與責任、打破利益藩籬,形成資源配置與技術創新合力。
三是統一標準規范,完善有利于技術融合的基礎設施。建立技術標準委員會,制定技術語言統一標準,推行分層分級認證機制,對AI模型實施功能類型與風險等級雙重認證,依托試點驗證平臺優化標準迭代,并推動跨區域互認。
優化要素配置,構建協同治理的資源保障體系。在“建設數字政府”戰略指引下,我國政務數字化轉型已取得顯著成效,但面對社會問題復雜性和公共需求多樣性的持續升級,現有政務資源配置仍存在結構性優化空間,尤其是碎片化的資源配置制約了政策系統化、精準化落地。鑒于此,破解數據壁壘、整合財政資源、暢通人才流動,已成為釋放治理紅利、構建協同服務體系的應然之舉。
一是促進數據要素流動,構建安全共享新機制。完善數據共享清單制度,建立“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價值可流通”的共享模式;建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探索數據使用權的交易模式,形成數據供給與需求的動態平衡。
二是整合財政資源,創新資金投入方式。傳統“條塊分割”的財政體制導致AI政務服務資金配置呈現“碎片化”特征,部門間信息壁壘與重復建設現象顯著。財政資源的整合需要遵循整體性治理原則,構建跨部門協同的資金分配框架,設立AI政務服務專項資金池,探索“基礎建設財政兜底、應用場景競爭立項”的分配機制。
三是盤活人才資源,構建跨域流動機制。實施政務AI人才輪崗計劃,選派技術骨干跨部門、跨區域交流,建立政務AI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將跨部門協作成果納入職務晉升考核體系。同時搭建全國性AI政務人才庫,實現智力資源的集約化配置。
創新政策工具,構建協同治理的激勵約束機制。當前,AI政務正處于從試點探索向全面應用過渡階段,既需鞏固已有成果,也需在風險防控、責任明晰和法治協同等維度構建具有前瞻性的激勵約束機制,以確保技術創新與制度完善形成良性互動,推動智能政務實現更高水平的安全發展。
一是構建以風險防控為核心的系統化機制。建立網信部門統籌的多學科聯合倫理審查架構,識別隱私侵犯、算法偏見等風險,制定動態更新的倫理負面清單,明確禁止歧視性服務分配等違規場景,并配套違規案例通報與責任追溯制度;開發具備統一標準的風險評估模板、合規檢測算法等功能的倫理工具包,促進基層部門的自主治理與國家倫理規范政策緊密銜接,實現技術發展與社會價值的動態平衡。
二是建立優化資源配置的系統化效能監測體系。構建政府主導、第三方評估、公眾參與的協同監測架構,聚焦數據共享時效、服務響應速度等核心指標,運用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實現全流程監控與實時預警,建立“問題發現-整改落實-成效復核”閉環機制,定期發布效能報告并與績效考核掛鉤。
三是推動既有法律體系與AI政務深度融合。在維護公共利益前提下,為AI政務提供清晰規則框架與動態調整能力,針對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法規增設政務場景專項條款;整合網信、司法等部門力量,開展技術與法律聯合審查,破解存在較大爭議的算法解釋權等難題。
建立健全跨部門協同的AI政務保障體系,本質是技術理性與制度理性的深度融合。這需要中央與地方、政府與社會的持續協同創新,通過制度架構的系統性重構、要素配置的市場化創新、政策工具的精準化設計,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價值引領-制度護航-技術賦能”三位一體的政務智能治理模式,在法治框架下釋放人工智能對政府治理現代化的倍增效應,推進數字政府建設。
(作者單位: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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