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10月16日訊(全媒體記者劉笑雪)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震懾作用,著力推動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專項整治工作走深走實,湖南省紀委監委日前通報了近期查處的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違規經商辦企業典型案例。
其中,株洲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何劍波在擔任株洲高新區管委會主任、株洲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權為某公司低價購地、享受優惠政策提供幫助,事后接受該公司無風險的固定回報機會,通過以妹夫徐某某名義入股方式接受該公司所送287.1萬元。何劍波在擔任株洲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期間,安排妻子喻某某以朋友孫某某名義投資50萬元購買某企業股份;安排妻子以外甥徐某名義投資200萬元購買某企業股份;上述股權至何劍波案發時尚未分紅。
郴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市民政局原局長李志珍在擔任永興縣副縣長期間,向管理服務對象曹某某提供借款100萬元,違規獲利63萬元。李志珍在擔任永興縣副縣長、郴州市信訪局局長期間,通過胞弟李某某、司機曹某某先后獨自或與他人合伙承攬某棚戶區改造、某文體廣場等5個項目的土石方工程,在上述項目中出資260萬元,違規獲利225萬元。
此外,長沙市產業投資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君來,原湖南銀保監局郴州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鄧建華,冷水江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肖新樵,祁東縣融媒體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周軍均存在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受到相應處理。
省紀委監委強調,以上案件的查處,充分彰顯了省委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寸步不讓以徹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割除腐敗毒瘤、一刻不停推進專項整治的堅定決心,釋放了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全省各級黨委(黨組)要全面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著力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維護良好政治生態和發展環境。全省各級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堅持做到規范用權、廉潔用權、為民用權。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對領導干部本人或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為親友“打牌子”“提籃子”提供幫助、領導干部及子女之間互相請托辦事等行為,敢于亮劍、主動出擊,不斷深化正風肅紀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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