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青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大家好,今天我的發言題目叫做“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相銜接”。這個話題分三個部分:第一,2021年我國“三農”工作重心將全面轉向鄉村振興,這是黨中央的部署;第二,扶貧工作的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第三,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戰略的銜接,主要談一下對鄉村振興戰略的一些政策方面的看法和認識。
一、2021年“三農”工作重心將全面轉向鄉村振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也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所以,2020年是很重要的一年,特別是因為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況,世界經濟都受到嚴重的影響。在此情況之下,我們需要把握好發展時機,克服疫情和經濟下滑帶來的困難。
2020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胡春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補短板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推進現場會上指出,明年“三農”工作重心將全面轉向鄉村振興,要對標國家現代化目標認真謀劃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任務舉措,抓緊研究制定分類推進鄉村振興實施方案。脫貧攻堅任務完成后,要以消除絕對貧困為新起點,把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接力棒交接好,確保平滑過渡。要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借鑒脫貧攻堅經驗,建立健全支持鄉村振興的政策體系,推動脫貧摘帽地區走向全面振興、共同富裕。這是明確了脫貧攻堅向鄉村振興轉移工作的要求。因為脫貧攻堅或者消除絕對貧困,與鄉村振興戰略有著密切聯系。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鄉村振興,擺脫貧困是前提。”消除絕對貧困,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一個基本前提。也可以說,擺脫絕對貧困是實施鄉村振興的一個必要條件。
2012年12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北省阜平縣考察扶貧開發工作時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特別是在貧困地區。沒有農村的小康,特別是沒有貧困地區的小康,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家要深刻理解這句話的含義。因此,要提高對做好扶貧開發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扶貧開發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這里習近平總書記把扶貧開發和全面小康社會的建成之間的關系講得非常清楚。
2014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貴州省代表團審議時強調,“黨的十八大以后,我第二次到地方調研,就到了河北阜平縣,后來又去了不少貧困地區。我到這些地方調研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看真貧、扶真貧、真扶貧。不了解農村,不了解貧困地區,不了解農民尤其是貧困農民,就不會真正了解中國,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國,更不可能治理好中國。”習近平總書記將了解農村、貧困地區、貧困農民與懂得中國、治理好中國的關系講得非常清楚。
2015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上強調,“農村貧困人口如期全部脫貧,有一點必須指出并加以強調,就是要保持農業穩定和農民收入持續增長。農村人口脫貧與農民收入增長直接相關。如果農民收入降低,就可能導致已經脫貧的人口重新返貧,甚至可能造成新的貧困人口。所以,要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完善農民收入增長支持政策體系。”這里習近平總書記把增加農民收入與脫貧以及脫貧人口返貧的關系講得也非常清楚了。
2020年是脫貧攻堅的收官之年,我們的目標是要在中國廣大地區消除絕對貧困。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后,在實踐上、理論上、政策上等方方面面已經推開,但是要實現鄉村振興,如中央文件所講,擺脫貧困是一個必要條件,也是一個前提。所以,2021年把“三農”工作重心全面轉向的前提是什么?要確保脫貧攻堅圓滿收官,要消除絕對貧困。
二、扶貧工作的階段性任務
(一)國家扶貧措施的四個階段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絕大部分農村處在貧困狀態。讓我們來看一看42年來,我國在扶貧、減貧問題上采取的措施。
1.1978年-1985年:體制改革推動扶貧階段
20世紀70年代,農村貧困現象普遍存在,貧困人口2.5億。在這一階段,我們建立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雙層經營體制,同時放開農產品的價格,建立農產品市場,大力發展鄉鎮企業。這一階段的改革釋放了農民的積極性,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1978年-1985年,我國貧困人口,按當時的標準計算,從2.5億減至1.25億,7年間年均減少1786萬貧困人口。
2.1986年-2007年:啟動專項計劃推動扶貧階段
1986年-1993年為開創時期,貧困人口從1.25億減至7500萬,年均減貧625萬。
1994年-2000年為攻堅時期,國家頒布實施《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1994-2000年)》,貧困人口從7500萬減少到3209萬,年均減貧613萬。
2001年-2007年為深化減貧措施時期,國家頒布實施《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絕對貧困人口從3209萬減為1479萬;低收入人口從6213萬降至2841萬;貧困人口從1.25億減至1479萬(按照當時的標準,我們的貧困標準每年都在變)。總體看,這21年間年均減貧524萬人。
3.2007年-2011年:綜合政策推動扶貧階段
這個時間段里面,國家出臺了對于農業、農村、農民的支持政策,比如保護農業的“四項補貼”制度、保護價收購制度、取消農業稅等。除了國家整體農村政策措施之外,2007年全國農村普遍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10年,有5228.4萬農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554.9萬農村居民得到政府五保救濟。
2008年10月,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對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在黨十七屆三中全會之后,2008年11月提出,我國扶貧事業從此進入開發扶貧與救助扶貧兩輪驅動的新階段。過去,我們是主要以輸血式扶貧為主。到了2008年底,國家宣布了我們扶貧的事業從此進入開發扶貧與救助扶貧兩輪驅動的新階段。現在我們提的產業扶貧、教育扶貧等都屬于開發扶貧。
2009年《政府工作報告》宣布實行新的扶貧標準,扶貧開發進入新階段。
201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要求進一步加快貧困地區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實現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
4.2012年黨的十八大至今:精準扶貧階段
黨的十八大以來,脫貧攻堅取得重大歷史性成就。2015年11月,中央召開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的目標任務,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出臺一系列超常規政策舉措,加強脫貧攻堅組織保障。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這是一個總攻的計劃,因為這是脫貧攻堅戰的總攻階段了。意見明確提出,完善頂層設計、強化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推動脫貧攻堅工作更加有效開展。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全面建立責任體系、政策體系、投入體系、動員體系、監督體系、考核體系,扎實推進各項政策舉措落實落地。
(二)我國的脫貧標準
扶貧的標準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特別是人均收入和維系最基本生活條件的標準而變化的。現在的標準是很具體的,比如一個人一天需要多少熱量、需要多少食物,現行的物價水平等。
1978年,我國農村貧困人口為2.5億人,標準為100元/人、年;1985年,農村貧困人口下降為1.25億人,標準為206元/人、年;2009年,我們開始改變標準體系。在這一段時間里,貧困標準隨著農民人均收入和整個國家國民經濟水平的提高,每年都在上漲。2009年年底,中央宣布采取新的貧困標準,實際上就是與國際上的標準接軌了。
除了以上標準,現階段擺脫絕對貧困還有一些綜合性標準,概括為“一收入、兩不愁、三保障”。
“一收入”,國家的貧困收入標準是2010年的不變價,農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按照物價等指數,2019年現價是3218元,2020年是4000元左右。
“兩不愁”,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義務教育有保障,我們實行的是免費的九年制義務教育,現在義務教育階段失學輟學的孩子還是有的,但已經很少了。
基本醫療有保障,通過縣醫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建設,所有的村都有衛生室和村醫,有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項制度,以及醫療保險的社會保障網,做到基本的醫療保障。這些保障水平都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完善、政策的完善、基礎設施的完善、基礎條件的完善,而在不斷提高。
住房安全有保障,據國務院扶貧辦統計,這幾年已解決800多萬貧困戶的住房安全問題。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安全問題,比如飲水安全,也是國家非常關注的問題。“三保障”都是基本保障,全國絕大多數地區的基本保障問題已經解決,先解決有沒有的問題,再逐步解決好不好的問題。
2020年還剩余52個貧困縣、2707個貧困村和551萬貧困人口沒有脫貧,這是今年要完成的任務。
(三)精準扶貧措施
習近平總書記對扶貧工作高度重視,提出精準扶貧。精準扶貧措施都包括哪些?它與以前的扶貧工作有什么不同?大體上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建檔立卡,摸清楚貧困的底數,解決“扶持誰”的問題。2014年,全國組織80多萬人逐村逐戶開展貧困識別,共識別出12.8萬個貧困村、2948萬貧困戶、8962萬貧困人口,基本摸清了我國貧困人口分布、致貧原因、脫貧需求等信息,建立起全國統一的扶貧信息系統。貧困數據第一次實現了到村到戶到人,為實施精準扶貧政策措施、實行最嚴格考核評估制度和保證脫貧質量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是駐村幫扶,增強一線力量,解決“誰來扶”的問題。從中央國家機關到省、市、縣,各政府機關都有扶貧任務。在精準扶貧階段,提出駐村幫扶,增強了一線的力量,解決的是“誰來扶”的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累計選派300多萬縣級以上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干部參加駐村幫扶。
三是實施“五個一批”,推進精準施策,解決“怎么扶”的問題。產業扶貧,發展貧困地區特色種養業,通過電商、鄉村旅游等模式扶貧;易地扶貧搬遷,從生存條件不適宜人居的地方遷出來,比如個別分散的偏遠山區、基礎設施難或其他服務設施難以到位的地方;教育扶貧,扶貧要扶智;健康扶貧,重點解決基本醫療保障的問題。這些具體措施把精準扶貧具體化,解決怎么扶貧的問題,經過幾年的努力,取得了非常明顯的效果。
四是嚴把貧困退出關,確保脫貧質量,解決“如何退”的問題。在精準扶貧工作當中,中央明確要求,要確保脫貧的質量,而且建立了貧困退出機制,明確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退出標準和程序,指導各地科學合理制定脫貧滾動規劃和年度計劃。脫貧有很多標準需要考核、評估,非常嚴格,這也是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一個重要保障。
五是加大扶貧投入,強化資金監管,違紀違規問題明顯減少。為什么要加強監管?因為每年有過萬億資金投入貧困地區的縣鄉村,中央、省、市縣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每年3000多億,財政涉農資金整合每年3000多億,政府專項債每年用于脫貧攻堅1000多億,扶貧小額信貸累計放貸5700多億,土地增減掛鉤指標跨省交易每年600多億,還包括東西部扶貧協作、中央單位定點扶貧和社會扶貧資金。
我們的扶貧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我國的減貧、扶貧工作,對世界減貧工作作出了非常大的貢獻。2017年,黨的十九大明確把精準脫貧作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打好的三大攻堅戰之一,并作出了重要部署。從脫貧攻堅任務看,任務還是很重的。2018年6月,為什么中央提出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主要是因為脫貧任務艱巨,特別是“三區三州”(“三區”是指西藏自治區和青海、四川、甘肅、云南四省藏區及南疆的和田地區、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四地區;“三州”是指四川涼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深度貧困地區,不僅貧困發生率高、貧困程度深,而且基礎條件薄弱、致貧原因復雜、發展嚴重滯后、公共服務不足,脫貧難度更大。
2020年是脫貧攻堅的收官之年,按照新標準計算,到2019年為止已經脫貧9300多萬貧困人口,但有一部分是不穩固的,是比較脆弱的,要防止他們返貧。
(四)減貧工作的主要成就
第一,取得了我國減貧史上最好的成績。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從2012年的9899萬人減少到2019年的551萬人,累計減少9348萬人,連續7年每年減貧1000萬人以上,改變了以往減貧人數逐年遞減的趨勢,打破了前兩輪扶貧時,每到貧困人口減到3000萬左右就減不動的瓶頸。全國貧困縣從832個減少到2020年的52個,可以說接近完成脫貧攻堅的目標任務。
第二,促進了貧困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貧困縣的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幅度高出全國平均水平2個多百分點。通過產業扶貧,發展活力明顯增強。通過易地扶貧搬遷、退耕還林、生態扶貧等,生態環境明顯改善。通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群眾生產生活條件顯著改善。
第三,形成了全社會合力攻堅的良好局面。東西部扶貧協作,促進了西部地區脫貧攻堅和區域協調發展。定點扶貧,暢通了黨政軍機關特別是中央國家機關了解農村與貧困地區的渠道,推進了作風轉變和干部培養。貧困人口發揮主體作用,提高了自我發展能力。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脫貧攻堅,弘揚了中華民族扶貧濟困、守望相助的優良傳統,營造了向上向善的社會氛圍,彰顯了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
第四,鍛煉了一大批干部。300多萬縣以上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干部到貧困村擔任第一書記和駐村干部,他們了解了國情民情,轉變了工作作風,提高了做群眾工作和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通過組織開展貧困識別、精準幫扶、貧困退出,也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凝聚力,農村基層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五)2020年之后的減貧工作思路
2020年之后,減貧工作還要繼續,因為貧困問題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2020年如期脫貧只是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相對貧困問題會依然存在,而且農村貧困問題和城市貧困并沒有統一納入貧困治理框架。
首先,注重防止2020后初期階段“返貧”措施的研究;其次,要研究與鄉村振興戰略相銜接的措施;再次,扶貧工作要與國家“重塑城鄉關系”的政策與體制目標相融合;最后,要借鑒其他國家在人均GDP在8000至12000美元階段的經驗和教訓。
三、脫貧攻堅要與鄉村振興戰略銜接
(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的現代化。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把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構建現代的農業的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促進農業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和鼓勵農民就業創業,拓寬增收渠道。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健全農村民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培養和建立“一懂兩愛”(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這是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本要求。
近年來,中央不斷地在推進這項工作。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到2050年的工作部署,分為以下幾個階段: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性要求和不同階段工作部署要求,在這個文件里面都有,所以說它管當前,也管長遠。
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還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另外,全國人大正在討論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2020年7月,《鄉村振興促進法(草案)》正式公布并公開征求意見。
(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為黨和國家事業全面開創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支撐。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鄉村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第一,農產品階段性供過于求和供給不足并存,農業供給質量亟待提高;
第二,農民適應生產力發展和市場競爭的能力不足,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建設亟待加強;
第三,農村基礎設施和民生領域欠賬較多,農村環境和生態問題比較突出,鄉村發展整體水平亟待提升;
第四,國家支農體系相對薄弱,農村金融改革任務繁重,城鄉之間要素合理流動機制亟待健全;
第五,農村基層黨建存在薄弱環節,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強化。
所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把它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是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要舉全黨全國全社會之力,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三)為什么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隨著我們對鄉村振興戰略認識的逐步提高、深化,除了重溫中央政策以外,我們也應該深入思考為什么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特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黨中央提出明年“三農”工作重心將全面轉向鄉村振興,我有以下幾點思考:
第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最根本的目標是要“重塑城鄉關系”。關于這個問題,習近平總書記講得非常到位。2018年9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指出,“在我國擁有近14億人口的國情下,不管工業化、城鎮化進展到哪一步,農業都要發展,鄉村都不會消亡,城鄉將長期共生并存,這也是客觀規律。即便我國城鎮化率達到70%,農村仍將有4億多人口。如果在現代化進程中把農村4億多人落下,到頭來‘一邊是繁榮的城市、一邊是凋敝的農村’,這不符合我們黨的執政宗旨,也不符合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這樣的現代化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實現鄉村振興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偉大創舉,沒有現成的、可照抄照搬的經驗。我國鄉村振興道路怎么走,只能靠我們自己去探索。”
第二,從國情出發考慮農業農村現代化問題。2013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指出,不管城鎮化發展到什么程度,鄉村都不可能被消滅。我國的特殊性則在于人口總規模巨大,即使鄉村人口的比重降到30%以下,但總量仍將達到幾億人。因此,實現鄉村振興是由我國國情所決定的必然要求。他還講道,“在人口城鎮化問題上,我們要有足夠的歷史耐心。”我們怎么理解這個問題呢?城鎮化是國家實現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和強大動力,這是已被各國實踐證明了的規律。隨著城鎮化的推進,農村人口必然逐步減少,有些村莊也會因各種原因而逐步消失,但這是一個漸進的歷史過程。由于城鄉之間在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方面具有不同的功能,城鄉之間只有形成不同功能的互補,才能使整個國家的現代化進程健康推進。
據統計,2016年底,世界上超過1億人口的國家有13個,其中亞洲7個: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日本、菲律賓;非洲2個:尼日利亞、埃塞俄比亞;北美洲2個:美國、墨西哥;南美洲1個:巴西;歐洲1個:俄羅斯。這13個國家中已經成為經濟發達國家的只有美國和日本兩個。世界上所有經濟發達體的人口都加在一起,大概是10億人。根據國家統計局2020年1月17日發布的數據顯示,2019年末,中國大陸總人口140005萬人。在這樣一個擁有14億人口的大國,實現農業農村的現代化,確實像習近平總書記講的,“前無古人,后無來者”,在國際上也沒有其他國家的經驗,只能我們自己去探索。所以,我們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難度都應該有足夠的認識。
第三,從發展階段角度考慮農業農村現代化問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能離開我們的國情,也不能離開我們的發展階段。隨著經濟增速的放緩,城鎮化的進程也適應這種變化。根據國家統計局2020年2月發布的數據,2019年我國常住人口的城鎮化率為60.60%,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為44.38%,也就是戶籍人口比常住人口低16個百分點。按“十三五”規劃要求,到2020年底,將有1億已經在城鎮定居的農民工及其家屬落戶城鎮。但這同時也表明,現已進城的農業人口中,多數人到2020年底還不能在城鎮落戶。
所以,解決我國的“三農”問題,推進農業農村的現代化,要靠城鎮化的因素,但也不能只靠城鎮化。有一種認識是,覺得“三農”問題只能靠城鎮化來解決,只要讓農民都進了城,“三農”問題就自然解決了。這樣的看法不符合我國的實際,也不符合發展規律。我國的農業、農村、農民將永遠存在,但隨著居民收入增長,達到小康水平后必然會產生出許多新的需求,這就為農村創造新的供給提供了極大的機遇。
所以,我們一定要考慮發展階段的問題,要考慮到現階段我們怎樣發展二三產業,逐漸吸納農村人口,將農業勞動力逐步地轉移到二三產業來,逐步實現在城鎮居住。另外,農民工返鄉創業,農村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實行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這也是鄉村振興內在的客觀要求。
我國是名副其實的小農大國,雖然這些年來我們一直在推進適度規模經營,新型的經營主體也不斷涌現。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經營規模是根據我國小農大國的國情來決定的,也是根據發展階段來決定的。
人多地少,農戶規模小、數量多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從1996年、2006年、2016年三次農業普查的數據看,農戶的數量變化不大,農業的勞動力雖然轉到二三產業,但是農戶的數量基本上沒有減少,甚至第三次普查的農戶比第二次普查的農戶數量還要多一些:第一次農普(1996年末),農村戶數為 21383萬戶(其中農業戶19309萬戶);第二次農普(2006年末),農業經營戶數為 20016萬戶;第三次農普(2016年末),農村經營戶數為20743萬戶。
另外,農戶耕地流轉加快,農村土地經營方式發生顯著變化,土地流轉面積明顯增加。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統計,截至 2018年底,全國承包耕地流轉面積超過5.3億畝,流轉比例約為35%。同時農業經營主體日趨多元化。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調查,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達到290多萬家。要在農村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實施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所以,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都是由我國國情決定的。我們也要立足于我國國情,積極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第四,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關于鄉村振興的內容非常多,其中一個很關鍵的問題是產業興旺問題。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2019年6月,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2號),意見指出,“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是解決農村一切問題的前提。”什么叫解決農村一切問題的前提?農村一切問題都包括什么?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基礎設施、鄉村治理等。這個是一個很到位的認識,經濟要發展,產業振興是基礎,這個產業不僅是二三產業,最主要的還是第一產業,第一產業是很重要的基礎。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也是在第一產業的基礎上融合發展,延長它的產業鏈,提升它的價值鏈,完善它的利益鏈。鄉村產業根植于縣域,以農業農村資源為依托,以農民為主體,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路徑。
經過這幾年農業農村的發展,我們已經充分認識到,在鄉村產業的發展中,農村產業興旺是最基礎的。《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共八章31條,工作責任涉及32個國務院部委辦局,包括:總體要求;突出優勢特色,培育壯大鄉村產業;科學合理布局,優化鄉村產業空間結構;促進產業融合發展,增強鄉村產業聚合力;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增強鄉村產業持續增長力;推動創新創業升級,增強鄉村產業發展新動能;完善政策措施,優化鄉村產業發展環境;強化組織保障,確保鄉村產業振興落地見效。
2019年10月下旬,我去中國臺灣考察其農業產業發展,其中對他們的農業產業化、社會化服務等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們把小農經濟轉型到效益型和質量型農業,比如其休閑農場、特色產業的發展就很有特色。
他們認識到,產業發展首先要有“人”。“人”,即歷史人文,包括這個村莊的歷史,這個地區的歷史,這里的人文傳統。其次,要有“地”。“地”,即資源傳統,包括這里的種植傳統、手工業傳統、制造業傳統等。其三,要有“產”。“產”,即特色產品,包括現有的特色產品和可能發展的特色產品。他們可以把一個很普通的產品或者一類司空見慣的產品,做得很深、很透,即:“做透一個產品”,全方位打造產業鏈。“做透一個產品”的理念,即運用農業、生物、醫療的技術,對農產品進行深加工。以農業的資源為基礎,蔬菜也好,菌類也好,養殖也好,與其他技術相結合,把這個產品做透。
所以,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過程中,一定要重視。
第五,在鄉村振興中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建設。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會伴隨著體制機制的變化,比如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國家完善、支持農業保護的政策。
鄉村面貌的改變和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就像對待人口城鎮化的問題一樣,“應有歷史耐心”,因為農業本身就是一個“慢變量”。“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項長期的歷史性任務,要科學規劃、注重質量、從容建設,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風搞運動。”有一些階段性任務需要集中組織力量來完成,包括未來怎么解決相對貧困的問題,也要采取改革體制、健全機制、建立法制規則等體制機制的建設來保障其實施。所以,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過程當中,我們需要逐漸提高和深化這方面的認識,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以推動農業和農村現代化進程。
以上是我的認識和體會,不當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謝謝大家!
(根據宣講家網報告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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