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張家界市紀委對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廖祖健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問題。2012年至2019年,廖祖健在擔任市國資委黨組書記、主任期間,多次收受多名下屬工作人員和管理服務對象的紅包禮金,共計13.33萬元。此外,廖祖健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6月,廖祖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市信訪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郭宏升違規使用公款大吃大喝問題。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郭宏升在擔任永定區永定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兼沿河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永定片區指揮部指揮長期間,先后多次從指揮部工作經費中坐支現金、并安排指揮部財務人員用公款購買高檔香煙和白酒,用于宴請有關人員,坐支現金和購買高檔煙酒共計12.63萬元。之后,郭宏升安排指揮部工作人員采取虛列開支方式平賬。此外,郭宏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郭宏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降級處分,按正科級干部安排工作。
3.原慈利縣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巖泊渡中心所黨支部書記萬愈東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8年11月8日至11日,萬愈東與其兄弟3人在家中操辦喪事期間,違規收受慈利縣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巖泊渡分會朱某某和其他8名理事的禮金共計0.55萬元。2019年1月,萬愈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桑植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協會原副會長、辦公室主任廖元戰對單位違規接待行為制止不力問題。2016年至2017年,廖元戰分管縣計生協會財務期間,對單位違規接待行為制止不力,致使單位違規報銷餐費5.4萬元,其中無接待函、僅憑電話記錄違規報銷餐費2.5萬元,無接待函、無任何通知記錄違規報銷餐費2.9萬元。此外,廖元戰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7月,廖元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家界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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