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湘西自治州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1.瀘溪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工作辦公室主任楊自發在項目實施、驗收中履職不力問題。2015年至2017年,楊自發在組織瀘溪縣農村“一事一議”路燈亮化工程實施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指定使用統一項目施工合同范本,卻未對路燈參數明確規定,導致簽訂的施工合同不規范;在項目驗收時,未認真核對安裝的路燈類型、質量和數量,就在驗收表上簽名確認,致使實施的達嵐鎮溪頭村、武溪鎮朱食洞村路燈亮化項目路燈數量、類別與計劃不符,路燈存在質量問題。2018年5月,楊自發受到警告處分。
2.花垣縣扶貧開發辦工會主席龍宇在扶貧項目驗收中工作失職問題。2017年,龍宇作為縣扶貧開發辦分管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的領導,對長樂鄉組織實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項目把關不嚴,跟蹤監管缺位,在驗收過程中僅通過查看相關培訓資料、花名冊等資料,未到現場實地核查,驗收流于形式,導致長樂鄉政府在未開展培訓的情況下,以虛假資料套取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補助資金7.5萬元。2018年12月,龍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套取資金已收繳。
3.鳳凰縣沱江鎮民政辦主任楊長生在兜底補助資金發放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7年12月,沱江鎮白巖村享受兜底補助人員周某某因病去世,白巖村村干部與沱江鎮駐村干部將這一信息及時報備沱江鎮民政辦。楊長生身為沱江鎮民政辦主任,在得知情況后不履行工作職責,沒有將該情況上報鳳凰縣民政局停發周某某兜底補助。直至2018年7月,鳳凰縣委第二巡察組巡察時發現,導致周某某去世后其親屬繼續領取兜底補助資金共計1800元。2018年10月,楊長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資金已追繳。
4.保靖縣葫蘆鎮政府工作人員彭世忠、祝美菊在專項整治中作風不嚴不實問題。2016年7月,葫蘆鎮半白村建檔立卡戶張某某因房屋破舊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新建住房一棟。2018年4月,在全州易地扶貧搬遷和農村危房改造(“一棟房”)專項巡察整治行動中,彭世忠、祝美菊在負責對半白村進行入戶調查時,不按規定和要求履職,對發現的張某某戶存在“一戶兩宅”和舊宅基地未復墾問題,沒有及時進行記錄,事后亦未認真審核問題清單就上報給鎮政府,致使問題漏報,入戶調查結果與事實不符,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彭世忠、祝美菊分別受到警告處分。
5.龍山縣水田壩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胡曉明在駐村扶貧工作中作風漂浮問題。胡曉明在被選派擔任水田壩鎮雙聯村黨支部第一書記開展駐村扶貧工作期間,未嚴格執行駐村考勤制度,作風不實,2018年7月至8月,駐村天數和宿村天數均未達到規定要求;2018年9月,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擅離工作崗位去長沙辦私事2天,在接受檢查組電話詢問時,謊稱自己在長沙學習,逃避檢查,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1月,胡曉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湘西自治州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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