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邵陽市紀委對4起生態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1.新邵縣雀塘鎮合興村支部委員岳勇侵占村集體生態公益林補償款問題。2012年至2017年,岳勇在擔任雀塘鎮原石灰村村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村集體生態公益林補償款0.2萬余元。此外,岳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8月,岳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退還群眾。
2.洞口縣楊林鎮原新亭村黨支部書記張中田截留挪用村民退耕還林款的問題。2004年至2010年,張中田在擔任原新亭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規截留退耕還林款9.9萬余元用于村務開支。此外,張中田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8月,張中田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資金退還群眾。
3.城步縣茅坪鎮長樂村原黨支部書記應春鐵違規選聘生態管護員問題。2016至2017年,應春鐵未經“四議兩公開”程序便私自上報張某某、吳某某為生態管護員,且確定管護員名單后未在村里進行公示。此外,應春鐵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9月,應春鐵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綏寧縣東山侗族鄉陽溪村村委委員兼秘書龍章輝虛報套取竹林道建設資金問題。2016年,龍章輝在東山侗族鄉陽溪村合村改革時,利用其任職原樂榮村(并入陽溪村)支部書記的便利,弄虛作假將原樂榮村已有的3條道路納入竹林道修建項目,套取竹林道建設資金2.2萬余元。2019年3月,龍章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追繳財政。(邵陽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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