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件。
1.北湖區五星大道項目建設指揮部、南嶺大道南段提質改造工程指揮部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經查,2015年6月至2018年4月,五星大道項目建設指揮部違規借用監管服務企業車輛2臺供項目建設指揮部長期使用;2012年7月至2018年4月,五星大道項目建設指揮部、南嶺大道南段提質改造工程指揮部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燃油費79.87萬元,兩指揮部副指揮長鄭福保從中領取8.96萬元。對此,鄭福保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鄭福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被收繳。
2.郴州市商務局違規公款旅游、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經查,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郴州市商務局(招商合作局)部分領導干部借考察學習、招商等名義繞道旅游,并違規報銷旅游費用7.94萬元;2013年至2016年,郴州市商務局以交通補助、市場監測補助等名義,違規給干部職工發放津補貼43.21萬元。且2018年4月,郴州市商務局在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中自查自糾不徹底、不如實報告存在的問題。對此,時任局長毛玉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現任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劉紅秀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時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方履行監督責任不力,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毛玉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紅秀、劉方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被收繳。
3.資興市原程水鎮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經查,2014年至2015年,原程水鎮黨委政府以交通補助、征地補貼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50.38萬元。對此,原程水鎮黨委書記黎長河,原黨委副書記、鎮長段鴻輝,原黨委委員、副鎮長何永宏均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袁素青履行監督責任不力,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3月,黎長河、段鴻輝、何永宏、袁素青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被收繳。
4.桂東縣農村經營服務站違規公務接待問題。經查,2019年1月,桂東縣在開展元旦春節期間糾“四風”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縣農村經營服務站在接待市農村土地確權核查工作人員時,違反公務接待相關規定,存在超標準接待和陪同人員超標的問題。對此,縣農村經營服務站黨組書記、站長郭海明、分管財務領導黃耀光均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2月,郭海明、黃耀光均受到誡勉問責處理。違規接待費用已被收繳。
5.郴州市工商局北湖分局郴江工商所副所長何新建違規操辦其父喪禮問題。經查,2018年6月27日至7月1日,何新建違規操辦其父喪禮事宜,收受親戚以外人員禮金0.24萬元,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12月,何新建受到誡勉問責處理。違紀所得已被收繳。(郴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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