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市紀委監委對8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湘潭高新區雙馬街道經濟發展辦(扶貧辦)主任許申武等人在扶貧慰問工作中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2018年元月,雙馬街道在建檔立卡貧困戶慰問工作中,沒有制定工作方案,沒有明確慰問物資的發放方式,街道經濟發展辦(扶貧辦)主任許申武,工作人員李亞紅沒有及時做好物資出入庫登記,也沒有對發放清冊進行清查,街道財政所所長馮娟、工作人員羅銀未經審核把關就入賬報銷慰問經費,致使雙馬街道法華村在未上交慰問金發放清冊的情況下,入賬報銷了71戶14200元的慰問經費。同時,許申武擅自將部分米、油等慰問物資用于其他走訪慰問活動,且在組織發現走訪慰問物資賬實不符后,許申武指使李亞紅虛造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清冊用于平賬。2018年11月,許申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街道黨工委書記鄧梁,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王虹,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肖建芳,財政所所長馮娟因工作失職失責被誡勉談話;臨聘人員李亞紅、羅銀已被辭退。
2.湘鄉市中沙鎮黨委政府在產業扶貧工作中監管不力、作風不實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2017年6月以來,中沙鎮在明知產業扶貧項目未正式實施的情況下,仍以預付的形式撥付產業扶貧資金,規避上級檢查;還存在未認真審核龍山村提供的產業扶貧資金開支票據,致使產業扶貧資金被套取,部分資金留存在村報賬員個人賬戶內,使扶貧資金脫離監管,構成重大風險隱患;對龍山村產業扶貧項目捧子石養牛合作社沒有制訂相應管理制度、沒有開設資金專戶、沒有進行財務核算等情況,未及時有效指導和監管的問題。2018年10月,中沙鎮黨委書記楊鵬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副鎮長兼扶貧辦主任鄧佳、財政所所長兼村賬代理中心主任潘治乾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雨湖區鶴嶺鎮(原響塘鄉)鎮村規劃建設環保站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監管不力、作風不實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鶴嶺鎮(原響塘鄉)鎮村規劃建設環保站站長姜清泉在負責該鎮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實施過程中,在對村申報危房改造補貼對象未嚴格履行“入戶實地調查、評議公示和新建面積核查”等程序的情況下,授意資料員劉勇盼在一戶一檔的《農村危房改造補貼項目申請表》《農村危房改造補貼項目竣工驗收表》簽署“情況屬實建議補助”和“驗收合格”的意見,并上報區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導致2013年至2016年間,鶴嶺鎮轄區內有11戶不符合申請條件或新建房面積超標,違規領取專項補貼資金共計11萬元。2018年11月,姜清泉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劉勇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補貼資金已全部收繳。
4.湘鄉市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陳武在辦理省環保督察信訪交辦件工作中敷衍塞責、消極應付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2018年8月,省環保督察交辦涉及湘鄉市經開區皮革工業園的信訪件5件,陳武作為經開區管委會分管環保工作的負責人,對環保督察信訪交辦件重視不夠,推進不力,于2018年10月26日受到湘鄉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的約談后,仍未按照要求及時完成工作任務,致使皮革工業園內企業的除臭效果不明顯,引起群眾反復投訴,導致信訪交辦件沒有及時辦結,受到上級環保督察組的批評,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11月,陳武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5.湘鄉市林業局在審批企業占用林地工作中違規審批、亂作為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15年下半年,萬順采石場為擴大開采面積以及生產規模,向湖南省林業廳申請占用林地,但未獲批準,萬順采石場又向湘鄉市林業局申請臨時占用林地。2015年9月22日,湘鄉市林業局林政股時任股長熊志祥、湘鄉市林業局時任副局長李朝陽在明知湖南省林業廳未批準萬順采石場占用林地的情況下,違規批準萬順采石場臨時占用林地,致使礦山地質環境和生態環境遭受破壞。2018年10月,李朝陽、熊志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6.湘潭縣住建局副局長林濤在房屋產權證審批發放工作中違規審批、作風不實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林濤在擔任縣房產局原局長助理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在房屋產權證審批發放工作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申請人譚某某、譚某的辦證資料審核把關不嚴,為官亂為,違規審批發放房屋產權證,工作嚴重失職。2018年7月,林濤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7.湘潭經開區綜合執法局原局長趙永龍在執法過程中選擇性執法、胡亂作為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2018年1月19日22時,湘潭經開區綜合執法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在巡查中發現美江國際項目工地車輛違法運輸渣土,按規定擬對違法車輛進行扣押時,趙永龍接受他人說情打招呼,安排現場執法人員曾玉當場放車,導致應扣車輛未被扣押。趙永龍接受他人打招呼講人情,不按法定程序辦事,不履行、不正確履行職責,搞選擇性執法,擅自作出放走違法車輛的錯誤決定。2018年2月,趙永龍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8.岳塘區岳塘街道菊花塘社區黨委在黨建工作中學風飄浮、照搬照抄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菊花塘社區由戴靜擔任社區黨委書記,袁亮晶為副書記,黃敏、蘆晶晶、葉利分別為一、二、三支部書記。該社區以黨委黨建工作代替支部黨建工作,相互抄襲黨建資料,戴靜、袁亮晶黨建工作履職不力,明知下屬黨支部相互抄襲黨建資料,不僅未加制止還提供資料。另查明,三個黨支部黨費欠繳現象嚴重,戴靜、袁亮晶對社區黨員多人長期欠繳黨費現象沒有及時向組織報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8年7月,戴靜、袁亮晶、黃敏、蘆晶晶、葉利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湘潭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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