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沙市紀委對4起市管干部違規“提籃子”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譚應球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籃子”謀取利益問題。2003年至2013年,譚應球利用擔任湖南投資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股權分置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環路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便利,或伙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便利,為13家單位或個人在利用內幕信息買賣湖南投資A股股票、土地招拍掛、工程項目承攬、工程項目預結算業務承攬、合作投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后多次單獨或者伙同他人收受上述單位或人員贈送的財物共1392.18萬元。譚應球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譚應球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市金融辦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周練軍以親屬名義注冊咨詢服務中心向服務對象索要費用問題。2011年至2014年,周練軍利用擔任市金融辦黨組成員、副主任的職務便利,以妻子周某、表侄子文某某的名義注冊成立隆昌投資咨詢服務中心,并以該中心或文某某個人為有關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提供咨詢服務的名義,先后收受或索要多家單位或個人所送財物共153萬元。周練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周練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胡冬華利用職務影響通過配偶充當“法律顧問”謀取利益問題。2013年至2017年,胡冬華利用擔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的職務便利,多次通過其妻子賀某與請托單位或個人在表面上簽訂“法律顧問合同”,其實沒有提供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服務,而是在相關案件審理上提供幫助,以“法律顧問費”、案件介紹費等名義,非法收受多家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財物共185萬元。胡冬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胡冬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4.寧鄉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關聯公司謀取利益問題。2006年至2018年期間,劉平利用其擔任寧鄉縣城郊鄉黨委書記、寧鄉縣副縣長、寧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寧鄉縣(市)常務副縣(市)長等職務便利,為12家單位或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項目建設、政府補貼、獎勵撥付、安全事故處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上述個人或單位贈送的財物共321.92萬元、美元1萬元。劉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劉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長沙市紀委監委)
Copyright © 2017 m.haoxunlei.com 湖南政研網 湘ICP備18001534號 版權所有
主辦單位: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承辦單位: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辦公室、政策研究事務中心 技術支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