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紀委通報6起近期查處的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典型案件。
1.永興縣七甲鄉石枧村黨支部書記廖雄漢、計生專干曹會麗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經查,2014年,廖雄漢、曹會麗在開展貧困戶精準識別工作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貧困戶識別不精準,審核把關不嚴,將不符合條件的廖某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且在2015年至2017年間開展精準識別貧困人口“回頭看”的工作中,未及時將廖某剔除,導致其違規享受異地扶貧搬遷政策。對此,廖雄漢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曹會麗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6月,廖雄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曹會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安仁縣安平鎮曹婆村第一支部書記蔣清明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經查,2016年12月和2017年4月,蔣清明在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再識別、再清理、再出檔核實工作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未到當地派出所對貧困戶鐘某的家庭人口信息、建檔貧困人口信息進行核對,且明知該貧困戶有新增人口而未及時核對調整上報,致使該貧困戶人口信息與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信息不一致,造成該貧困戶一家異地扶貧搬遷政策未及時落實。2018年5月,蔣清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汝城縣延壽瑤族鄉政府扶貧專干邱峰、松西村村委原主任彭社養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經查,2015年8月,時任村委主任彭社養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明知鐘某(另案處理)偽造資料以養羊的名義騙取扶貧產業獎補資金時不予制止,并在產業扶貧獎補項目驗收表上簽字認可,延壽瑤族鄉政府扶貧專干、時任延壽瑤族鄉政府駐松西村干部邱峰審核把關不嚴,導致鐘某騙取扶貧產業獎補資金3萬元。對此,彭社養、邱峰均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7月,彭社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邱峰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4.宜章縣關溪鄉原栗木村黨支部書記陳太洪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經查,2016年,陳太洪在執行脫貧攻堅政策清退“四類人員”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審核把關不嚴,在明知該村貧困戶陳某建檔立卡后購買車輛的情況下,仍未按政策及時上報清理到位。對此,陳太洪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5月,陳太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宜章縣天塘鎮原新民村黨支部書記歐躍丙、計生專干張春連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經查,2015年9月,歐躍丙、張春連在精準扶貧工作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識別不精準,將擁有車輛屬“四類人員”的鐘某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并在2015年10月建檔立卡“回頭看”和2016年4月貧困戶精準核查中,未按政策及時將鐘某清理到位。對此,歐躍丙、張春連均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6月,歐躍丙、張春連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資興市東江街道泉水村黨支部委員、村委秘書、計生專干薛紅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經查,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薛紅梅在貧困戶識別“回頭看”和識別不準整改工作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擁有商品房、不符合條件的兩戶貧困戶未及時清理。2018年5月,薛紅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郴州市紀委監委)
Copyright © 2017 m.haoxunlei.com 湖南政研網 湘ICP備18001534號 版權所有
主辦單位: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承辦單位:中共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辦公室、政策研究事務中心 技術支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