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紀委,對弄虛作假的紀檢干部嚴肅追責,沒查清的細節(jié)問題請繼續(xù)督促,如對答復存在異議我再來找。”“隨時歡迎,承辦部門在辦前、辦中及辦結后會及時聯(lián)系反饋。”這是8月 9日發(fā)生在婁底市紀委信訪室接訪干部與來訪群眾促膝交談的一幕。
2017年5月,漣源市紀委將上述舉報人反映問題的信訪件交辦至斗笠山鎮(zhèn)紀委。鎮(zhèn)紀委對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并于12月9日向舉報人反饋答復了初步的辦理結果,舉報人對反饋情況基本認可,但提出要將該村某征地拆遷款調查清楚后,再在反饋意見表和息訪承諾書上簽名。因該信訪件已超過辦結期限,鎮(zhèn)紀委書記曾某弄虛作假,安排經管站站長肖某在反饋意見表和息訪承諾書上冒充舉報人簽字,并將相關資料報漣源市紀委信訪室申請辦結,造成不良后果。2018年4月16日,曾某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肖某被責令作出書面檢討,釋放出嚴防‘燈下黑’,自家人違紀‘零容忍’”的強烈信號。
自2018年3月出臺《婁底市紀委監(jiān)委實名舉報辦理告知反饋工作辦法(試行)》以來,市紀委監(jiān)委已對1812件信訪件的辦理情況進行了電話回訪,對抽查中發(fā)現(xiàn)的成效不明顯、申請復核復議不及時等情形的單位及個人予以了通報批評。(曾琨洋 吳愛軍 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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