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陽市紀委監委對4起扶貧領域工作作風不實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
1.汨羅市長樂鎮黨委書記凌紅權等人在精準扶貧工作中作風不實的問題。2017年以來,長樂鎮青獅村因存在扶貧對象識別不精準、違規確定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對象、違規建房問題發現不及時和整改不力等問題,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長樂鎮黨委書記凌紅權因審核把關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對象不嚴,在發現黃某等兩戶扶貧戶精準識別不準后未及時清退的問題,長樂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許強因未傳達上級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精神,未及時整改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長樂鎮黨委委員李鋒、副鎮長孫白鷗、國土所所長徐云山、青獅村黨總支書記黃金國分別因審核把關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和扶貧對象不嚴格、工作措施不精準、未及時制止和報告違規建房等問題,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駐青獅村幫扶工作隊隊長胡又穩,隊員彭素輝、徐瑛因工作作風不實,未準確掌握和整改建檔立卡信息等問題,均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湘陰縣鶴龍湖鎮原七龍村黨支部書記劉湘平等人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作風不實的問題。鶴龍湖鎮易地扶貧搬遷對象殷某、易某房屋存在未批先建、嚴重超面積建設的問題,周某存在房屋嚴重超面積建設的問題,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4月,鶴龍湖鎮原七龍村黨支部書記劉湘平、原中和村黨支部書記江高明、原湘臨村黨支部書記黃國華,因明知上述三戶群眾未批先建違法建設行為后未及時制止,明知其房屋超面積建設仍違規同意申報資金的問題,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鶴龍湖鎮原扶貧專干劉統平因工作不扎實,未對三戶超面積搬遷戶的資料嚴格把關,受到記過處分。原人大主席張紹坤明知三戶房屋面積嚴重超標的情況下,違規向上級申報資金的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國土所所長侯勇、副所長肖高亮、工作人員倪波,鎮規劃建設環保站站長黃望峰、工作人員楊輝、原政協聯絡辦主任伍習文,因未嚴格履行監管職責,未及時發現和查處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及違規補辦用地手續等問題,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聯席辦原資金監管組組長余克義、縣精準扶貧開發公司法人代表陳立山因違規撥付資金等問題,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扶貧辦原主任沈軍、鶴龍湖鎮原鎮長楊敏、縣聯席辦干部楊春年、鶴龍湖鎮干部姚順利、傅大江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湘陰縣靜河鎮原扶貧專干陳陽等人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作風不實的問題。2017年5月,靜河鎮龍潭寺村十組易地扶貧搬遷對象蔣某所建新房選址違反有關規定,造成了不良影響。靜河鎮原扶貧專干陳陽、鎮國土所所長陳宇工作作風不扎實,對蔣某所建新房選址指導不到位,導致房屋選址不科學,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陳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扶貧工作原負責人張建龍、黨委副書記甘宇因工作不深入不扎實,未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的問題,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岳陽縣中洲鄉機場村黨總支部書記李楚軍等人在精準扶貧工作中作風不實的問題。2017年5月,中洲鄉機場村在貧困戶對象識別整改工作中,該村黨總支部書記李楚軍,黨總支部副書記、村主任周湘龍工作不細致,未全面掌握了解申請貧困戶人員的相關信息,導致不符合條件的村民萬龍香之子李建(識別整改前有一臺小車)被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造成不良影響。李楚軍、周湘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岳陽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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