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張家界市紀委對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1.永定區教子埡鎮青云橋村黨支部原書記彭萬國給國家工作人員送紅包禮金問題。2014年9月,彭萬國利用張桑高速征地拆遷協調指揮部補償給青云橋村集體的征地拆遷款,分別給征地拆遷工作人員羅某某、李某某、羅某某(三人另案處理)贈送紅包禮金2.5萬元、0.5萬元、1萬元。此外,彭萬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4月,彭萬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武陵源區軍地坪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全永昭給國家工作人員送紅包禮金問題。2010年至2017年期間,全永昭為了獲得武陵源區衛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鄭某某(已另案處理)在工作上對自己的照顧和支持,先后十次給鄭某某贈送紅包禮金2.2萬元、洗面卡0.5萬元,共計2.7萬元。此外,全永昭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6月,全永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慈利縣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縣教育基金會監事)楊聲元、安全股副股長(縣教育基金會原理事)張建華、縣教育基金會辦公室主任張建平、原辦公室主任鄢興仲違規濫發獎金補貼問題。2012年至2017年之間,慈利縣教育局以工作需要為由,從縣教育基金會賬戶中支出117.11萬元,其中用于給相關人員發放電話費和交通費補貼47.2萬元,以支持縣教育基金會工作先進個人、優秀教育工作者發放獎金的名義,變相給縣教育局全體人員濫發福利獎金69.91萬元。楊聲元、鄢興仲、張建平、張建華對該違紀問題分別負主要領導和直接領導責任。2018年6月,楊聲元、鄢興仲、張建平、張建華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桑植縣橋自灣鎮松柏村原黨支部書記谷云華、現黨支部書記卓金桂、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李新儒套取村級運轉資金發放電話費問題。2014年至2015年1月期間,谷云華、卓金桂、李新儒三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借購買村委會辦公用品之機,以虛增發票金額的方式從村級運轉經費中報銷辦公用品采購費用3095元,其中用于支付實際采購辦公用品費845元,繳納稅金135元,另外虛報的 2115元,被谷云華、卓金桂、李新儒三人以電話費的名義私分領取。2018年5月,谷云華、卓金桂、李新儒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家界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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